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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报2021年下半年企业信用评价(实名制) 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8 14:06:17人气:691
       
 

                   

    各施工单位:

    根据市建委《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1]368号》文的相关要求,2021年度下半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已启动,为更好地评价施工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现需施工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网报内容

     “实名制”标准的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二十一条,即企业成立实名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名制管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且列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工程期间项目部制定并张贴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农民工工资维权告示牌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施工企业明确企业实名制管理员和岗位职责,实名制管理员持有任命书或任职文件,实名制管理员参加实名制管理业务培训且达到学时成绩合格,获得实名制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且熟练操作“南京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分包企业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工资代发协议形成加盖单位公章的JPG、PDF文件。

    2、网报方式

     施工单位可进入南京市建筑施工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官网(www.el-zf.cn),选择“信息平台”,用企业账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在“建筑市场”或“项目管理”中选择 “(市服管中心)施工单位实名制管理”,跳转进入“南京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施工企业版),选择“企业信用评价”,选择“考评明细信息”,选择相对应条款内容后的“申报资料”,按提示上传对应附件,确认后保存提交。

    3、网报要求

    (1)各施工单位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在对应功能模块中直接申报,不提交纸质材料。

    (2)网报资料须真实有效,内容清晰,完整无误。

    (3)因评价条款和系统调整,2021年上半年已经申报过的,本次仍需按要求申报。

    4、网报时间

    网报自2022年1月10日起至2022年1月24日止,逾期不接受补报。审核后计入评价结果。

    咨询电话:84870009,84870013,84879858。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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