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收取“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两项。
一、费率确定
工伤保险费费率和大病医疗保险费费率以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时间节点,所对应人社和医保部门公布的两险费率。
二、基数计取
两险计取基数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建设工程费用)。如施工合同中明确记载与建设工程费用无关的费用(设计费、业主方提供的设备、迁建补偿费等)应予以剔除,以剔除后的施工合同价(建设工程费用)作为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的计取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