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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开展环保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2 05:15:41人气:646
       
 

                   

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开展环保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建设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管理水平,打赢我市蓝天保卫战。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关于印发南京市工地视频监控和环保在线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质字〔2018〕590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环保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信息系统接入市级监管平台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鼓励积极探索利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智能监管等技术提升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水平,合同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期间应按要求安装环保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并将相关数据传输至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
二、安装要求
(一)安装位置
1.视频监控:工地制高点,安装数量同时应满足覆盖施工作业区要求;每个工程车辆出入口(有封闭围挡的);其他需要监控的部位。
2.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用地面积每2万平方米不少于1个监测点;距离基坑或项目主体结构不大于10米范围或距离工程主要出入口不大于5米范围;设备应在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范围内;设备采集口距离地面高度不高于4米;工地雾炮、喷淋与监测设备的距离不低于5米。
3、车辆抓拍:每个工程车辆出入口(有封闭围挡的)。
(二)设备要求
设备具体参数应符合《关于印发南京市工地视频监控和环保在线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质字〔2018〕590号)的要求。
1.视频监控设备:应具备高清抓拍功能,满足夜间施工抓拍和录像需要,符合《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JGJ/T 292-2012)的相关要求。
2.环保在线监测设备:应当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要求。
3.车辆抓拍设备:对离场车辆进行实时探测、自动识别和抓拍未冲洗车辆,对号牌不清、污损、破损、遮挡号牌车辆实时抓拍;同时应满足夜间施工抓拍和录像需要。
三、时限要求
全市纳入安装范围的在建园林绿化工程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环保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安装和接入平台工作。
四、监管平台数据应用
在项目开工至完工期间,通过安装在施工现场的远程视频监控、扬尘及噪声在线监测和车辆抓拍等设备经相关数据传至监管平台,相关数据根据权限分配至市、区相应管理职能部门,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可通过移动终端APP和门户网站实时查看,监管平台数据应用管理要求详见“宁建质字〔2018〕590号”文件。
前端设备非正常停止运行时,相关信息实时传输监管平台,并短信通知现场负责人、设备运行管理人员;对前端设备不正常运行,施工单位未在24小时内恢复的,各监管部门应对相关项目加大巡查频次,并作为不良信用予以记录;施工单位未在48小时内恢复的,按照未安装信息系统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
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及设备运维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中有关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和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安装应用工作。
1.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安装并完成调试和数据对接。相关费用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办法的公告》(江苏省住建厅〔2018〕24号)要求执行。
2.各项目施工单位应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环保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供应商及运维服务单位,与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运维单位对接、联网,督促运维单位实现数据实时传输和设备正常运行。
3.各项目监理单位须将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使用纳入监理范围,对安装及使用过程中未按要求落实有关规定的,立即责令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必须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平台运维单位责任落实
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运维单位市城建集团在施工单位完成现场设备安装后,对符合要求并已提交项目信息的工地接入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施工或作业完成后,需拆除、停运或迁移设备的,施工单位应事先向市城建集团报备断网,在完成迁移后按上述流程规定重新完成相关接入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
(三)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区(园区)级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应按要求运用“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对不按规定安装环保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并未接入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的,不予推荐各类工地评优,不予实施差别化工地政策支持。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落实所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环保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并确保按要求接入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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