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江宁开发区建设工程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提高建设各方主体做好工地扬尘管控的主动性,科学有序推进工程建设,3月6日和3月11日,江宁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分别召集园区各城建计划项目现场负责人和入园企业“三重一大”项目建设方负责人召开了工地差别化管理暨“智慧工地”建设专题会议。
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以推进南京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的发展和工地差别化管理,来促进建筑行业精细化发展。
会议背景
一是起到牵头作用,督促各在建工地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二是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原则,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是为了确保在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的非最高等级管控期间,城建计划项目和“三重一大”项目能够正常维持施工,土方正常外运,不影响工程进度。
三是负责江宁开发区在建工地扬尘管控长效监管工作。
综合执法支队职责
差别化管理工地的政策支持
在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的非最高等级管控期间,可正常维持施工,土方正常外运;最高等级管控时,严禁任何土方工程施工,渣土等工程车辆停止运输。
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周边环境要求,调整出土时间,条件允许的区域可全天候出土。
在夜间施工许可审批、扬尘环保税削减系数等方面予以支持。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需连续作业的,相关夜间施工许可及时审批;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优先推荐市、省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予以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建筑市场信用分加分,专业工程工地可参照。
享受差别化管理的先期条件
应按要求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自动降尘、视频监控(必须覆盖扬尘污染区域,所有车辆出入口同时具备车辆不冲洗识别抓拍功能)等智慧工地系统,在线监测、自动降尘、视频监控系统必须有效运行,相关数据信息接入全市统一“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相关监管部门可通过网络平台,远程查看监控数据和施工现场视频。
工地必须符合“五达标(围挡、硬化、覆盖、保洁、出入口冲洗)、一公示(工地出入口公示牌)”的要求。对裸露场地、土堆、基坑、易扬尘物料采取密目网进行覆盖的,必须做到“两使用、一达到”:使用绿色密目网进行覆盖,使用四针以上密目网进行覆盖,达到防尘、固尘效果,全部覆盖到位;渣土车辆必须有规定手续、必须牌照清晰、必须出场密闭到位、必须冲洗干净。
在主要道路、围挡、易产生扬尘的工作区域(土方作业区、砂浆搅拌区等)安装喷淋降尘系统,且有效运行,并通过塔吊喷淋、雾炮喷淋和机动洒水车辅助实施降尘。
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或爆破施工作业;进行清扫作业时必须采取洒水、雾化等降尘措施。
大风天气时应停止场地和楼层清扫工作;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
施工期间使用的非道路机械油品符合国Ⅵ标准,有规范的采购渠道和正规的税务票据;使用国三及以上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期间,排气烟度符合国家标准中Ⅲ类限值,无冒黑烟现象。
施工期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从重实体监督轻行为管理转变为行为管理与实体监督并重,从侧重于对施工单位的监督转变为督促建设、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落实各自的生产责任。提高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深化现场施工扬尘整治等为重点,修订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以提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成效。 这种对行为监督的系统梳理,将建设、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纳入检查范畴。
贯彻落实差别化管理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制和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分包的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负责对施工扬尘防控工作全面监督、统一管理,并对施工现场防尘设施检查和工作指导,制定相互管理协议,并由建设方、监理方、总承包方共同签字确认。
差别化管理注意事项
各工程监管部门、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差别化管理工地的巡查,对巡查中发现不符合差别化管理工地基本条件情形的,责令整改,被市、区相关部门督办之后未按规定整改或情形严重的,取消其差别化管理资格,由相关部门根据情形,可实施行政处罚、红黄牌警示、扣除建筑市场信用分,并且无条件服从管理工作,四个月以内不可再次申请为差别化管理工地。与此同时,综合执法支队也会以报告的形式将相关情况上报至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