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各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统计调查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2〕179号)文精神,现就我市2021年度统计报表上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凡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且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须按通知要求开展统计调查上报工作;
2、企业在系统上报成功后,我站监理管理科将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请企业及时关注网上审核进程。本次统计调查工作企业系统上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
3、各企业要认真理解各项统计指标,及时准确上报,杜绝统计数据造假或瞒报,进一步提高统计上报质量。本次统计工作结束后,我站将对部分企业报表数据进行抽查和回访,对应报不报、瞒报、逾期上报或上报质量较差的企业进行约谈处理;
4、联系电话:84632251、84632209
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统计调查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2〕179号)
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督站
2022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