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工地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155号)文件精神,现就考勤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勤时间及范围
1、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7月1日之前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参照执行。
2、自2020年8月1日起,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均执行本办法。
二、 考勤对象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市场管理员、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三、 考勤方式
“宁勤绩”微信小程序。房屋建筑工地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数据以“宁勤绩”小程序数据为准。
四、 考勤准备
1、企业在“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督网”-“企业信用管理平台”进行工程信息上报且符合相关要求后,企业市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市场管理员会收到考勤短信提醒。
2、市场管理员在“工程信息上报”中该工程的“开工填报”-“开工令”模块填写“实际开工日期”后开始考勤。
五、 考勤管理
1、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项目管理机构建立工程项目市场信息情况和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各级市场管理部门应对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的,采取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
3、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分值和施工项目部考勤星级,纳入个人和企业信用评价,并作为差别化管理以及工程质量评优、标准化工地等评优评先的依据。
六、具体操作
参照附件《建筑工地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办事指南》。
联系电话:84632225 84632235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市场监管处
2020年7月1日